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提离职了年假还能休吗”这个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的日历天数,然后除以365天,得到职工在本单位已工作的比例。接着,用这个比例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得出职工在当年度应休的年休假天数。最后,从这个天数中减去当年度已经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就是职工应休但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根据规定是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经安排职工休了年休假,且多于折算应休的年休假天数,那么多出的部分是不会再扣回的。
所以,针对您的问题,如果您在离职时还有未休的年假,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折算,并支付您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当然,如果可能的话,您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在离职前将剩余的年假休完。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