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权取得方式-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规定的重要问题,它主要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大类,同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得方式。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些方式:

一、原始取得(注册原则)

原始取得,即商标权的最初取得,不依赖于他人既存的权利。我国主要采用注册原则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这是取得商标权最主要且最具法律效力的方式。

  1. 注册原则的含义:

    • 按照申请注册的先后顺序来决定商标权的授予,即“先到先得”。谁先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商标权就授予谁,而不论该商标是否已经实际使用。
  2.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 注册流程:

    • 包括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核准注册等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程序,需要申请人严格遵守。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即商标权的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商标权。这种方式主要包括转让和继承两种。

  1. 转让:

    • 商标权人可以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需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经核准后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 继承:

    • 在商标权人死亡或失去经营主体资格时,其商标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依法继承。继承人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商标权的转移手续。

三、特殊情况下的商标权取得

除了上述两种主要方式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商标权取得方式:

  1. 商标国际注册并指定中国:

    • 这主要适用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国民或在成员国内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业营业所的非成员国国民。他们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并指定中国的方式取得商标权,但需遵循国际协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2. 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 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其权利人在中国使用该商标并产生了广泛影响,那么在一定条件下,该驰名商标也可以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这种保护需要经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认定。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多样,但以注册为主要且最具法律效力的方式。无论是通过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或是特殊情况下的国际注册和驰名商标保护,都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如果您有具体的商标注册需求或疑问,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