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中的等同侵权的判例有没有-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是的,专利中的等同侵权判例是存在的。等同侵权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指的是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的技术特征,虽然与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在字面上不完全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从而判定被控侵权物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等同侵权的判定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等同侵权的判定通常遵循“三基本+一显而易见”的原则:

  1. 手段基本相同:即被控侵权物中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在实现方式或技术手段上基本相同。
  2. 功能基本相同:两者在实现的功能或作用上基本相同。
  3. 效果基本相同:两者在达到的效果或结果上基本相同。
  4. 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即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被控侵权物中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是等同的。

二、等同侵权的判例

在实际案例中,等同侵权的判定并不罕见。例如,在“用于粉条加工的揉面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中,法院就运用了等同侵权的判定原则。该案中,被控侵权物中的揉面机虽然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揉面机在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但经过分析,法院认为两者在手段、功能和效果上基本相同,且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判定被控侵权物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三、等同侵权判定的注意事项

在适用等同侵权原则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等同物代替的范围:等同物代替不仅包括对专利权利要求中区别技术特征的替换,也包括对专利权利要求中前序部分技术特征的替换。
  2. 判定对象:适用等同原则判定侵权时,仅适用于被控侵权物中的具体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而不适用于被控侵权物整体技术方案与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等同。
  3. 判定标准:进行等同侵权判断时,应当以该专利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为准,而不应以所属领域的高级技术专家的专业知识水平为准。
  4. 保护范围的确定:对于开拓性的重大发明专利,确定等同保护的范围可以适当放宽;对于组合性发明或者选择性发明,确定等同保护的范围可以适当从严。

四、建议与启示

对于专利权人而言,在申请专利时应当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以便在后续的侵权诉讼中能够更准确地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同时,在发现他人可能侵犯自己的专利权时,也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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