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都是营利性的吗-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并非都是营利性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法定许可使用包括多种情形,其中并非所有情形都涉及营利目的。例如:

  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4.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这些情形中,有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有的是为了教育或科学研究目的,还有的是免费的表演,均不涉及营利性。

二. 非营利性法定许可使用的实例

以免费表演为例,如果某个社区组织了一场公益音乐会,邀请艺术家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且未向观众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那么这种表演就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中的非营利性情形。

综上所述,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并非都是营利性的,还包括多种非营利性的使用情形。我建议在具体使用时,应仔细对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符合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