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以下是对这两种认定途径的详细阐述:

一、行政认定

行政认定是指相关行政机关在商标管理、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以及商标评审等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的方式。具体情形包括:

  1. 商标异议程序中认定:

    •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 商标局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例如,甲公司申请注册“蓝天”商标,乙公司认为该商标与自己的驰名商标近似,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经审查发现,“蓝天”商标虽与乙公司的商标有一定相似性,但乙公司的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遂在异议裁定中认定乙公司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并驳回甲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
  2. 商标争议程序中认定:

    •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比如,丙公司已经注册了“白云”商标,丁公司发现自己的驰名商标“白云仙子”与丙公司的商标存在权利冲突,于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根据丁公司提供的大量证据证明其“白云仙子”商标在市场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从而认定其为驰名商标,并撤销丙公司的“白云”商标注册。
  3. 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如果涉及对商标驰名情况的认定,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其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例如,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时,若侵权行为涉及跨类别使用且可能对知名商标造成损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该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

二、司法认定

司法认定是指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的方式。具体情形包括:

  1. 商标民事纠纷中认定:

    • 在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如果涉案商标是否驰名对于处理案件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 例如,在一起商标侵权诉讼中,被告使用的商标与原告商标近似,但商品类别不同,此时原告的商标是否驰名就成为判断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原告可向法院申请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以获得更广泛的保护。
  2. 商标行政诉讼中认定:

    • 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如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撤销等行政程序引发的诉讼)中,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所涉商标是否驰名。
    • 比如,在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中,若申请人认为其商标已达到驰名程度,应予以核准注册,可向法院提出驰名商标认定申请。

在认定驰名商标的过程中,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及其在历史上的影响;
  • 商标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投入、媒体报道等;
  • 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如以往获得的荣誉、认证等;
  • 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以及市场占有率等。

驰名商标一旦获得认定,将享有更高的法律保护和更广泛的商业价值。然而,驰名商标的认定并非永久有效,需要定期复审和维护。因此,建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保护意识,确保商标的长期使用和稳定发展,并定期对商标进行复审和维护,确保驰名商标的法律效力。

如有任何关于驰名商标认定或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