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能否不知者无责-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侵权中,“不知者无责”并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原则与规定

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行为的认定并不以侵权人的主观意图为转移。也就是说,无论侵权人是否知道其行为构成侵权,只要客观上实施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著作权法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均构成侵权。这一规定并未将侵权人的主观意图作为构成侵权的要件。
  • 商标法角度: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构成侵权。这一规定同样未考虑侵权人的主观意图。

二、实际案例分析

在实际案例中,被告常以“不知道会侵权”为由进行抗辩,但这种抗辩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例如,在电视剧《庆余年》第二季盗版资源传播案中,被告王某从他人处购买了盗版资源后在社交平台上进行传播获利,被腾讯公司发现后诉至法院。尽管王某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表示“没想到会侵权”,但这并未成为其免责的理由。

三、经营者的审查义务与合法来源抗辩

虽然“不知者无责”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但经营者如果能够证明其在遵从合法、正常的市场交易规则的情况下取得了被诉侵权产品,且该侵权产品的来源清晰、渠道合法、价格合理,亦指明了被诉侵权产品的提供者,那么可以视为经营者对被诉侵权产品尽到了与其经营规模、专业程度等相适应的合理注意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可以主张合法来源抗辩,以减轻或免除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合法来源抗辩仅系免除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抗辩,并非对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抗辩,也不排除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比如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礼道歉等。

四、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增强法律意识: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完善交易过程:经营者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应当留存供货方资质、交易发票、付款记录、物流单据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合法来源。
  3. 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在选择交易对象时,应当谨慎审查其资质和信誉,避免与存在侵权风险的主体进行交易。
  4.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发现自己可能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侵权中,“不知者无责”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成果,共同营造一个知法守法的市场经营环境。如果您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