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中写明居住权、使用权,一般不需要交诉讼费,但若后续因该协议产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则需根据具体情况缴纳诉讼费。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调解协议达成阶段
-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且该协议并未引发诉讼程序时,不需要缴纳诉讼费。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避免诉讼,因此在此阶段不会产生诉讼费用。
调解协议履行阶段产生纠纷并进入诉讼程序
- 若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导致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或要求对方履行调解协议中的义务时,此时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案件类型、争议标的额等。
- 特别地,如果调解协议中涉及居住权、使用权的设立或变更,且该权利的设立或变更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房屋居住权登记),而一方未配合办理导致另一方提起诉讼的,同样需要缴纳诉讼费。
调解协议与诉讼费缴纳的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调解协议是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调解达成的,且法院出具了调解书,那么该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时,执行阶段不需要缴纳申请执行费以外的其他诉讼费(但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实际费用,如评估费、拍卖费等,需由被执行人承担)。不过,这里的“不需要缴纳”是针对原诉讼程序中的诉讼费而言,若原诉讼程序已产生诉讼费,且调解书未对诉讼费承担作出特别约定,则原诉讼费仍需按原判决或裁定执行。
- 另外,如果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由某一方承担未来可能产生的诉讼费,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