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职工辞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那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您履行了相应的预告期后,您就有权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
接下来,针对您可能遇到的一些具体情况,我给出以下建议:
保留辞职通知的证据:
完成离职前的工作交接:
应对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
注意不辞而别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您有权在提前三十日(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批准或拖延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保留好辞职通知的证据,并按照上述建议进行应对。希望这些解答和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