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介不实信息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广告法-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1-06 公司事务

企业简介中包含不实信息,既可能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也可能涉及《广告法》的规制,具体取决于不实信息的性质、传播方式及造成的后果。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情况

  1. 虚假宣传行为: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如果企业简介中的不实信息涉及上述内容,且足以欺骗、误导消费者,那么该行为就构成了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2. 法律后果: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涉及《广告法》的情况

  1. 广告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

    • 根据《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如果企业简介被视为广告的一部分(例如,在企业官网、宣传册、社交媒体等平台上发布,且具有广告性质),且其中包含不实信息,那么该行为就可能违反《广告法》。
  2. 法律后果:

    •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三、综合分析

  • 行为性质:企业简介中的不实信息,如果同时满足虚假宣传和广告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要件,那么该行为就可能同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
  • 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广告法》进行处罚,或者同时适用两部法律进行处罚。
  • 企业应对: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企业应确保其简介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夸大其词或隐瞒重要事实。同时,企业应定期对其简介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结来说,企业简介中包含不实信息,既可能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也可能涉及《广告法》的规制。具体取决于不实信息的性质、传播方式及造成的后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