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治理该谁负责-袁紫辉律师|法行宝
2026-01-06 拆迁安置

关于撂荒地治理的责任归属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多方面、需要综合施策的重要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阐述:

一、责任主体与考核机制

首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是撂荒地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他们需要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这意味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都要将撂荒地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推动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

二、具体治理措施

  1. 分类指导与有序推进:

    •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需要建立信息台账,摸清撂荒地底数,并制定具体的统筹利用方案。
    • 对于平原地区的撂荒地,应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 对于丘陵地区的撂荒地,则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多样化的农业生产。
  2. 政策扶持与引导:

    • 通过释放价格信号、健全补贴机制、完善保险政策等措施,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
    • 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提高种植比较效益,激发农民复耕的积极性。
  3. 设施建设与改善:

    • 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修复因灾损毁的撂荒地。
    • 对撂荒地开展地力培肥,提升耕地质量。
    • 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的研发制造,提高耕作效率。
  4. 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

    • 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
    • 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5. 指导服务与提升水平:

    •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 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

三、监督与考核

农业农村部门还需要加强耕地撂荒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于耕地撂荒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将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四、社会参与与宣传引导

除了政府部门的努力外,还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撂荒地治理。通过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同时,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综上所述,撂荒地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明确责任主体、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强监督与考核以及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我们可以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现象,充分挖掘保供潜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