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 的 流程-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6-01-05 行政纠纷

撤销行政许可的流程是一个严谨且规范的过程,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下是一个详细且清晰的撤销行政许可流程说明:

一、撤销行政许可的主体

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通常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进行。在某些情况下,也会按照“哪里承办、哪里撤销”的原则,由具体的行政审批科室来分类实施。

二、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存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该行政许可可以被撤销。

  2. 超越法定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如果行政机关超越了其法定职权范围,或者违反了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该行政许可同样可以被撤销。

  3.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如果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但行政机关仍然准予了行政许可,那么该行政许可应当被撤销。

  4. 被许可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如果被许可人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了行政许可,该行政许可必须被撤销。

  5. 其他依法可以撤销的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存在其他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行政机关也可以作出撤销决定。

三、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流程

  1. 建卷启动:

    • 行政机关根据投诉、举报、通报、转办或实际工作等形式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转交相应行政审批科承办。
    • 行政审批科填写《撤销行政许可线索审核表》,报局领导批准后,启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程序,并建立办理卷宗。
  2. 审查核实:

    • 相关业务大队指派两名以上具备资质的工作人员开展审查核实工作(原经办人应回避)。
    • 审查终结后,提交审查人员全员签名的《审查报告》和《撤销行政许可处理意见书》。审查报告应包含基本概况、审查情况、被许可人申辩意见、审查结论、处理依据和建议,以及审查笔录、现场图片等原始资料。
  3. 告知及公示:

    • 如果决定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则给予办结,并向相关单位(人)通报审查处理情况。
    • 如果拟撤销行政许可,则以当面、邮寄、电子传输等形式将《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被许可人。对涉及社会公众的,还须按程序在官方网站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中收到异议的,按照规定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依照规定程序举行听证。
  4. 合法性审查:

    • 本局法制大队对撤销办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5. 作出决定:

    • 对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拟撤销行政许可办件,报经局领导审定签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以当面、邮寄、电子传输等形式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被许可人,填写《文书送达回证》,并收回所发放证照证件原件。
  6. 公告撤销:

    • 对决定撤销的行政许可,按程序在官方网站平台公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信息应与监管部门实时共享;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部门。

四、后续管理

  • 建立被许可人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层级分类管理。对存在不实承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

撤销行政许可的流程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复杂过程,它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希望以上说明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