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中有关饲养动物对人造成伤害的相关处理规定-郑永祥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划分及处理方式依据不同情形而定。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责任承担原则

  1. 无过错责任原则: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解读:此原则意味着,无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减轻或不承担责任。
  2. 减轻或免除责任情形:

    • 具体情形:若受害人故意挑逗动物导致被咬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相应减轻或免除。例如,张三故意激怒李四的狗,导致被狗咬伤,李四的责任可能减轻或免除。

二、具体情形下的责任划分

  1.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解读:饲养人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对动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给大型犬佩戴嘴套、牵绳等。若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损,饲养人需承担责任。例如,王五未按规定给狗牵绳,狗咬伤赵六,王五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赵六故意招惹。
  2.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解读:对于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如烈性犬等,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无条件的全额赔偿责任,不考虑被侵权人的过错情况。例如,孙七私自饲养藏獒咬伤李八,孙七需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李八是否有过错。
  3.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解读:动物园动物造成损害,首先推定动物园有过错并需承担责任;但若动物园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例如,动物园猴子抓伤游客周九,若动物园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担责;反之,则需赔偿。
  4. 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 解读:饲养人不得随意遗弃或让动物逃逸,否则在遗弃或逃逸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害,原饲养人都需负责赔偿。例如,吴十遗弃的宠物狗咬伤郑十,吴十作为原饲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5.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损害: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解读:若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造成损害,被侵权人可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请求赔偿;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例如,赵十二故意激怒王十一的狗咬伤孙十一,孙十一可选择要求王十一或赵十二赔偿;若王十一先赔偿,他有权向赵十二追偿。

三、处理程序与注意事项

  1. 及时救助与报告:

    • 发生动物伤人事件后,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
  2. 保留证据:

    • 保留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和法律诉讼。
  3. 协商与调解:

    • 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
  4. 法律途径:

    • 若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与建议:在处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问题时,应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根据不同情况,饲养人或管理人可能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但减责事由受限、过错推定责任等。同时,被侵权人也应注意自身行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免影响赔偿责任的划分。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