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如果同意调解会收取受理费用吗-张秋实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合同纠纷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是否收取受理费用需分情况讨论:

  1. 调解发生在诉讼前(诉前调解)
    若双方在正式立案前通过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法院通常不收取诉讼费。但若调解失败转入诉讼程序,则需按标准缴纳诉讼费。

  2. 调解发生在诉讼中(庭审调解)
    若案件已立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调解并成功,诉讼费会按比例减免。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例如,原需缴纳1万元诉讼费,调解后仅需支付5000元。

  3. 特殊情形说明

    • 若调解协议涉及财产分割、赔偿等需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可能需缴纳少量工本费(如调解书制作费),但远低于诉讼费标准。
    • 若调解后一方反悔未履行,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时,执行阶段不另行收取执行费(执行费已包含在原诉讼费中或由被执行人承担)。

建议:

  • 调解前可主动向法院立案庭或调解组织确认费用政策,避免误解;
  • 若担心费用问题,可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诉讼费由哪方承担”或“双方各承担一半”,以减少后续争议。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