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卖方违约且已收定金时,除双倍返还定金外,是否需承担中介费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卖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卖方违约导致交易失败,需承担中介费”,则卖方需按约定支付。此时中介费属于卖方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卖方应赔偿。
若合同未约定中介费承担方
需结合以下因素判断:
特殊情形:中介存在过错
若中介在服务中存在过错(如未核实房屋产权、隐瞒重要信息等),导致交易失败,根据《民法典》第962条(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赔偿损失),买方可要求中介退还已支付的费用,甚至要求中介赔偿损失。此时卖方是否需承担中介费,需根据买卖双方与中介的过错比例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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