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过失属于共同犯罪吗-董飞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刑事辩护

共同过失不属于共同犯罪。以下从法律规定、理论分析以及实践认定三个层面进行详细说明:

法律规定层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这一法条清晰地界定了共同犯罪与共同过失犯罪的区别,明确将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限定在“共同故意犯罪”的范围内,排除了共同过失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可能性。

理论分析层面

  1. 共同犯罪需具备共同故意

    • 共同故意要求各行为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即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甲和乙共谋抢劫银行,两人都清楚抢劫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害,且都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出现,这就是典型的共同故意犯罪。
    • 过失犯罪中,行为人要么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要么是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司机丙因疲劳驾驶导致车祸,他并非故意要造成事故,而是由于疏忽或过于自信才引发悲剧。在这种情况下,不同行为人之间不可能形成共同故意的心理状态。
  2. 缺乏共同行为计划性

    • 共同犯罪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协调性,各行为人在共同故意的支配下,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实施犯罪行为。如上述抢劫银行的例子中,甲和乙会分工合作,有人负责控制现场,有人负责抢夺财物等。
    • 而过失犯罪往往是各自独立的行为偶然结合在一起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的犯罪计划和协调行动。例如,丁和戊分别在不同的路段违规驾驶,两人的违规行为偶然叠加在一起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他们之间并没有事先商量或协同行动。

实践认定层面

  1. 分别定罪量刑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多人共同实施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但均属于过失的情况,会根据每个人的具体行为和过错程度分别定罪量刑。例如,在某建筑工地坍塌事故中,包工头己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人庚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两人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法院会分别对己和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认定,根据他们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对他们进行独立的定罪和量刑。
  2. 注意区分与同时犯

    • 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同时在同一场所实施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虽然同时犯在形式上可能与共同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但本质区别在于同时犯之间也没有共同故意。例如,辛和壬都在商场内独立地实施了盗窃行为,他们互不知情,只是恰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作案,这种情况不属于共同犯罪,应分别按照各自的盗窃行为进行处罚。

举例说明:

以医生甲和护士乙的案例为例,甲在手术中因疏忽大意开错了药,护士乙在没有认真核对的情况下直接给患者注射,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都存在过失行为,且这些行为共同导致了患者死亡的结果。然而,他们并没有共同故意实施危害患者生命健康的行为。甲可能因疏忽大意而开错药,乙可能因未认真核对而注射错误药物。因此,甲和乙不构成共同犯罪。他们应根据各自的过失行为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甲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乙也可能因其过失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共同过失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仔细区分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并据此判断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