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生效的判决书 对方不支付案件受理费 怎么办-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行政纠纷

若已生效的判决书对方不支付案件受理费,您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进行追偿:

  1. 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若对方未在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内支付案件受理费,您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 强制执行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信息、执行请求、事实与理由);
  • 生效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 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明(如法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回执、对方拒付沟通记录等)。
    法院受理后,将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或划拨存款等方式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1. 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若对方仍拒不履行,您可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此措施可对其社会声誉及经济活动形成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2. 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恶意逃避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的,您可依据《刑法》第313条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立案标准包括:

  •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担保人或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
  •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
    若构成犯罪,对方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操作建议:

  • 优先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偿,效率较高且成本较低;
  • 若对方有财产但拒不配合,可同步申请列入失信名单并调查其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
  • 发现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时,立即向法院执行局或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推动刑事立案。

注意事项: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自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逾期将丧失申请权;
  • 执行过程中需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若因您未提供线索导致执行不能,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您发现新线索后可申请恢复执行)。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起草执行申请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