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计价方式划分
总价合同
-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不因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动。承包人承担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例如,建造一座简单仓库,双方约定总价为500万元,无论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波动还是出现小的设计变更(在规定范围内),最终结算价都是500万元。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工程条件稳定且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 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通货膨胀等原因导致工、料成本增加时,可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总价。比如,合同约定钢材价格在一定波动范围内不调整总价,但当钢材价格上涨超过10%时,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调整合同总价。它适用于工期较长(一般超过一年)的项目。
单价合同
-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发包人提供详细工程清单和工作内容说明,承包人据此填报单价,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例如,在道路工程中,发包人给出预计的路基土方开挖工程量,承包人报价每立方米20元,实际施工中完成了10000立方米的土方开挖,则这部分的结算款为20×10000=200000元。这种合同形式在实际工程中应用广泛,发包人能较容易地控制工程造价,承包人的风险相对较小。
- 纯单价合同:发包人只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对工程量作任何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只需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报价即可,合同实施过程中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对一些抢险救灾工程或新型工程项目,难以准确估算工程量,就可以采用纯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再加上双方事先约定的固定百分比的酬金作为承包人的利润。例如,双方约定酬金为实际成本的10%,若实际成本为800万元,则承包人的报酬为800×10%=80万元,合同总价为800+80=880万元。这种合同形式会使承包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力,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 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与上述合同类似,但酬金是事先约定的一个固定的绝对金额。比如,约定酬金为50万元,无论实际成本是多少,承包人都可获得50万元的报酬。这种方式下,承包人同样可能不太注重成本控制。
- 成本加奖罚合同:先确定一个目标成本,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承包人除获得实际成本、酬金补偿外,还可根据成本降低额得到一笔奖金;反之,若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承包人只能获得实际成本、酬金补偿,并且需根据成本增加额承担一定的罚款。例如,目标成本为600万元,酬金为30万元,当实际成本为550万元时,成本降低了50万元,双方约定按降低额的20%给予奖励,则承包人可获得的奖金为50×20%=10万元,合同总价为550+30+10=590万元;若实际成本为650万元,成本增加了50万元,承包人需承担的罚款为50×10%=5万元,合同总价为650+30-5=675万元。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鼓励承包人降低成本。
- 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首先确定最高限额成本和固定最大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最高限额成本,承包人除了获得实际成本和酬金外,还可与发包人分享节约的成本;如果实际成本超过最高限额成本,则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例如,最高限额成本为700万元,固定最大酬金为40万元,当实际成本为650万元时,节约成本为50万元,双方约定按节约成本的30%分享,则承包人额外获得的收益为50×30%=15万元,合同总价为650+40+15=705万元;若实际成本为750万元,超过最高限额成本50万元,这50万元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按承包范围划分
建设全过程承包(统包合同)
- 发包人将整个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全部工作都发包给一个承包人。承包人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例如,在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设项目中,一家实力雄厚的建筑企业通过竞标获得了该项目的全过程承包权,它将负责从项目前期的地质勘察、建筑设计方案制定,到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材料采购、具体施工操作,再到后期的装修装饰等一系列工作。这种承包方式对承包人的要求较高,需要其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管理能力。
阶段承包
- 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或者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分别发包给一个承包人。比如,发包人将某桥梁的设计工作发包给一家专业的设计院,签订设计总承包合同;或者将桥梁的施工任务发包给一家施工企业,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 专业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建设项目中的某一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如在建筑工程中,将电梯安装工程发包给专业的电梯安装公司,将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消防工程公司等。
联合承包
- 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建设工程。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发包人。例如,在某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中,一家擅长水工建筑物施工的企业和一家在机电设备安装有丰富经验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并中标,双方按照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分别负责各自擅长的部分工作,共同对项目负责。
分包合同
- 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在一栋高层建筑施工中,总承包企业将玻璃幕墙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的幕墙安装公司,幕墙安装公司要对其安装的玻璃幕墙质量负责,同时总承包企业也需要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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