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若要在与分公司的供货协议中明确要求其法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视具体情况而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需在协议中清晰界定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设置违约责任条款,并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要求。以下是一份协议书关键条款的示例及详细说明:
一、协议书关键条款示例
协议标题:供货及责任承担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您的公司名称]
乙方(购货方/分公司):[分公司全称]
鉴于条款:
乙方为[总公司全称](以下简称“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或根据具体情况,由分公司负责人承担特定责任(需明确)。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具体货物名称及规格],乙方同意接受并支付相应货款。
协议正文:
第一条 供货内容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时间向乙方提供货物。
货物详情见附件《供货清单》。
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 责任承担
责任主体明确:
责任范围界定:
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具体日期或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详细说明
责任主体明确:
责任范围界定:
违约责任:
法律合规性:
签署与生效:
在起草或审查此类协议时,务必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条款内容,并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参与,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