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在期间购买的疾病身故险,身故后的保险金分配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若保险合同明确指定了受益人(非配偶)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若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受益人(如父母、子女等),且受益人未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受益权,则保险金直接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例如:丈夫投保时指定受益人为母亲,身故后保险金归母亲,妻子无权分割。
若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此时需分两种情况:
若受益人指定为配偶
保险金直接归配偶所有,不属于遗产,其他继承人无权要求分割。但若配偶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则丧失受益权,保险金按遗产处理。
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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