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给股份的名义实施诈骗怎么处理-李翰轶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刑事辩护

以给股份名义实施诈骗属于典型的诈骗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受害者可通过民事途径追偿损失。以下从刑事和民事两个角度展开分析:

一、刑事责任追究

  1. 罪名认定
    根据《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若以“分配股份”为幌子,通过伪造公司文件、虚构盈利前景等手段骗取钱财,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特殊情形:若诈骗行为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如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宣传),且数额特别巨大,可能同时触犯《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2.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3000元至1万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
    •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注:具体数额标准因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可能调整,例如上海将“数额巨大”标准定为10万元以上。
  3. 证据收集要点

    • 证明虚构事实:如伪造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盈利报表等
    • 证明非法占有目的:如资金流向个人账户、挥霍消费记录等
    • 证明被害人损失: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建议: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委托司法审计。

二、民事救济途径

  1. 合同撤销权
    若诈骗者以“股份转让合同”形式实施诈骗,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主张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关键点: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逾期丧失撤销权。

  2. 侵权损害赔偿
    即使合同被撤销,受害者仍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因诈骗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已支付的款项)和间接损失(如利息、维权费用等)。

  3. 执行保障措施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诈骗者转移资产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必需消费
    • 追究拒不执行判决罪:若诈骗者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实务建议

  1. 立即采取的行动

    • 保存所有书面证据(合同、收据、宣传资料等)
    • 固定电子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转账记录等,建议公证)
    • 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虚假宣传
  2. 风险防范要点

    • 核查公司真实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信息
    • 审慎评估投资项目: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等核心文件
    • 避免异常交易方式:如要求现金支付、个人账户收款等
      警示:正规股份转让必须通过工商变更登记,仅签订协议未办理变更的,股权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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