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正当防卫-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的一种自卫权利,其核心在于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以下从定义、构成要件、限度条件、特殊情形和常见误区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法律概念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正义行为的鼓励。

构成要件

  1. 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如抢劫、杀人、强奸等,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如殴打、侮辱等。需要注意的是,假想防卫,即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在不法侵害开始前或结束后实施的防卫行为,分别被称为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都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甲得知乙第二天要对自己实施报复,于是在当天夜里提前将乙打伤,这就是事前防卫;若乙已经停止了对甲的侵害,甲仍继续追打乙,则属于事后防卫。

  3. 主观条件:行为人必须具有防卫意识,即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行为人没有防卫意识,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如报复)实施了伤害行为,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4. 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能针对第三人或其他无关人员。例如,甲看到乙正在殴打丙,于是去攻击旁边的无辜路人丁,甲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限度条件

  1. 必要限度: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一般来说,防卫行为的强度应当与不法侵害的强度相适应。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造成的损害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也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被称为特殊正当防卫。

  2. 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例如,甲持刀对乙进行行凶,乙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用棍棒将甲打死,乙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特殊情形

  1. 互殴中的正当防卫:在相互斗殴中,一般情况下双方都有非法侵害对方的意图,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但如果一方明显停止斗殴,另一方仍然继续实施侵害行为,此时停止斗殴的一方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甲和乙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打斗,后来甲主动停止攻击并向乙表示和解,但乙仍然继续对甲拳打脚踢,甲为了保护自己而进行反击,甲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

  2. 挑拨防卫: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对他人实施加害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甲为了教训乙,故意辱骂乙,激怒乙对自己进行攻击,然后甲将乙打伤,甲的行为就是挑拨防卫,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常见误区

  1. 认为只要受到侵害就可以无限度防卫:如前所述,正当防卫是有限度要求的,只有在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才可能构成特殊正当防卫,不受限度限制。在其他情况下,防卫行为必须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适应。

  2. 认为先动手就没有防卫权:虽然先动手的一方通常具有一定的过错,但如果其在遭受对方更严重的反击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进行的反抗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仍然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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