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企业并购服务指导中心揭牌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流程如何-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西部企业并购服务指导中心在两江新区揭牌成立,该中心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为核心,构建七大核心服务体系。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初步审查、进一步审查(如需)、作出决定等步骤,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审查机构之一,具有明确的审查范围和高效的审查效能。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流程进行详细解读。

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流程详解

  1. 申报阶段:

    • 申报义务人:根据《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申报义务人通常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具体由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协商确定,其中一方也可以单独申报。
    • 申报材料:申报时需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集中协议、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集中交易各方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文件、财务报告等。这些材料旨在全面展示集中的情况,以便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
  2. 初步审查阶段:

    • 审查期限: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
    • 审查内容:初步审查主要关注集中是否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反垄断执法机构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集中交易各方的市场份额、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等。
  3. 进一步审查阶段(如需):

    • 审查期限延长:如果初步审查认为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进一步审查的期限为九十日,但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审查方式:在进一步审查阶段,反垄断执法机构会采取更为深入的调查方式,如听取经营者、竞争者、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市场调查,甚至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经济分析、评估等。
  4. 作出决定阶段:

    • 决定类型:经过审查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会作出两种决定:一是禁止集中,如果认为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无法通过消除不利影响的方式予以解决;二是不予禁止,如果认为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或者虽然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但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 附加限制性条件:在不予禁止的决定中,反垄断执法机构还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如剥离部分业务、保持独立运营、限制市场份额等。

二、新闻背景下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 审查机构与范围:根据新闻背景,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委托的审查机构之一,其审查范围辐射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八省市,审查交易多为属地龙头企业间重大产业并购。这体现了跨区域协同监管的优势,有助于提升审查效能和统一审查标准。
  • 审查效能:新闻背景中提到,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三年来累计审结案件249件,平均审查时长由19天压缩至16.8天,审查效能处于全国前列。这显示了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方面的高效和专业性。

三、法律建议与启示

  • 合规申报:对于计划进行并购重组的企业而言,应密切关注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在达到申报标准时及时、准确地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避免因未申报或申报不当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 提前规划: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企业应提前规划反垄断合规策略,评估集中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并准备相应的应对措施。如通过剥离部分业务、保持独立运营等方式减少不利影响,或通过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等方式争取不予禁止的决定。
  • 关注政策动态:随着并购重组政策的出台提速和反垄断监管的加强,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并购重组策略和合规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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