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工伤可以评为九级-张明珠律师|法行宝
2025-12-15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什么样的工伤可以评为九级伤残,这主要依据的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在这个标准中,详细列出了多种可能导致九级伤残的情况。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九级伤残评定标准:

  1. 精神病性症状:如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或者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2. 肢体功能受损:

    • 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
    • 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 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 一手或双手的部分功能缺失或完全丧失,如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等;
    • 一侧肘上缺失;
    •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 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 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 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 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 视力或视野受损:

    •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4. 呼吸系统受损:

    • 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 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喉源性)。
  5. 面部或头部受损:

    • 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 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 一侧上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²;
    • 一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²;
    • 舌缺损>全舌的2/3。
  6. 内脏器官受损:

    •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 一侧胸廓成形术,肋骨切除6根以上;
    • 一侧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
    • 一侧全肺切除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 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 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 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 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 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 膀胱全切除。
  7. 职业病:

    • 尘肺I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 尘肺II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 粒细胞缺乏症;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职业性慢性白血病;
    • 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中毒性血液病,严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¹⁰/L;
    • 砷性皮肤癌;
    • 放射性皮肤癌。

如果您的工伤情况符合上述标准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就有可能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不过,具体的评定还需要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他们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医学检查来做出最终的评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