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逾期追索通知的撰写需包含核心要素并符合法律规范,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参考:
明确通知目的与法律依据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对背书人、出票人及汇票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通知需表明因汇票逾期未获付款,现依法启动追索程序。
通知核心要素
模板参考
《承兑汇票逾期追索通知书》
致:[被追索人名称]
我司持有的编号为[汇票号码]、出票日期为[XX年XX月XX日]、到期日为[XX年XX月XX日]、金额为[人民币XX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出票人名称],承兑行:[银行名称]),已到期且未获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现正式通知贵司: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支付票款人民币XX元及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到期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若未履行,我司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损失。
特此通知!
持票人(盖章):[公司名称]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需进一步优化通知内容或处理具体纠纷,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