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对假币硬币收缴是怎么规定的-孙志远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经济纠纷

关于人民银行对假币硬币的收缴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发布)。以下是对该办法中关于假币硬币收缴相关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假币硬币的收缴主体

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时,若发现假币硬币,应立即予以收缴。这里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二、假币硬币的收缴流程

  1. 发现假币: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通过货币鉴别设备或人工鉴别,发现疑似假币硬币。

  2. 确认假币:对疑似假币硬币进行进一步鉴定,确认其为假币。鉴定过程中,应使用专业的货币鉴别设备,并结合人工鉴别方法,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3. 收缴假币:一旦确认假币,金融机构应立即予以收缴,并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收缴的假币硬币应加盖“假币”戳记,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4. 告知权利: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时,应告知持有人有权对收缴的假币提出鉴定申请。若持有人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三、假币硬币的鉴定与处理

  1. 鉴定申请:持有人提出鉴定申请后,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待鉴定货币。

  2. 鉴定过程:鉴定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鉴定,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3. 处理结果:

    • 若鉴定为真币,由鉴定单位将真币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 若鉴定为假币,由鉴定单位将假币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四、相关责任与处罚

金融机构若未按照规定收缴假币硬币,或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和处理,将可能面临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同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若在假币硬币收缴、鉴定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也将依法追究其个人责任。

综上所述,人民银行对假币硬币的收缴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流程,旨在维护人民币的流通秩序和公众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假币硬币的及时收缴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