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款退还给行贿人向谁追缴-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刑事辩护

受贿款退还给行贿人后,应由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直接追缴,或通过人民法院判决追缴,特殊情况下可利用反洗钱机制追缴。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追缴方式

  1. 由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直接追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九条,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及孳息决定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可以依法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 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也会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在案件审结后依法作出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受贿款已经退还给行贿人,但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这一事实,它们有权直接追缴这些款项。
  2. 通过人民法院判决追缴

    • 在受贿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受贿人退还给行贿人的赃款作出处理。如果认定该款项为受贿所得,法院将依法判决追缴。
    • 对于已经转移至境外的赃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方式进行追缴。这确保了即使赃款已经流出国境,也有机会被追回。
  3. 利用反洗钱机制追缴

    • 如果退还给行贿人的赃款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部门可以利用反洗钱机制进行调查和追缴。例如,通过追踪资金流向、查询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等手段,锁定赃款的去向并采取相应的追缴措施。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款明确了违法所得的追缴原则,为受贿款的追缴提供了法律基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受贿人将受贿款物退还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但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这一条款说明了受贿罪的处罚原则,并指出退还受贿款不影响犯罪的认定,但可能影响量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九条

    •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及孳息决定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可以依法要求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银行等机构、单位予以协助。这一条款具体规定了监察机关在追缴违法所得时的权力和协助要求。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在追缴过程中,应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避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对于已经退还给行贿人的受贿款,如果行贿人已经将款项用于其他非法活动或转移至境外,追缴工作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因此,应尽快启动追缴程序,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 在追缴过程中,还应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以确保追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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