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两个人打一个人造成另外一个人轻微伤且双方都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双方是否都需要拘留并非绝对,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伤害行为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可能拘留的情况
存在恶劣情节:
- 如果打架行为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者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等恶劣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拘留措施。例如,若双方结伙对一人进行殴打,即使只造成轻微伤,也可能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 打架行为本身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在调解不成后,会根据打架的起因、经过、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决定是否对涉事人员进行拘留。如果打架行为在公共场所发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可能会认为需要依法予以拘留以维护社会秩序。
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如果当事人有过多次类似行为并留下不良记录,这也可能成为被拘留的理由之一。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会考虑当事人的前科情况,对于屡教不改者,可能会依法从重处罚。
可能不被拘留的情况
情节特别轻微:
- 若案件情节特别轻微,如双方仅为轻微的肢体冲突,且造成的后果不严重,行为人又有悔改表现,公安机关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认为情节特别轻微,从而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例如,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轻微的肢体冲突,未造成明显伤害,且双方均表示悔改,公安机关可能会选择不予拘留。
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情节:
- 对于未成年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等特殊主体,若符合法定条件,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此外,若行为人出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合法目的造成对方轻微伤,且未超过必要限度,也可能不被拘留。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
- 若加害人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公安机关在综合考虑后,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例如,加害人在打架后立即送受害人就医,并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且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可能会选择不予拘留。
调解不成后的处理
- 经公安机关调解,若当事人达成协议,则不予处罚。但在此案例中,双方都不同意调解,因此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即使双方不同意调解,也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拘留,但可能会面临其他形式的处罚,如罚款等。同时,受伤一方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尽量保持冷静和克制,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