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的生效期:工伤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单独的“生效等待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一旦作出并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或职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的,认定结果将不可撤销。
十级伤残鉴定的生效期:十级伤残鉴定结论的生效需分两步理解:
总结:工伤认定书自作出即生效,十级伤残鉴定结论同样自作出即生效,但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并申请再次鉴定,需以最终结论为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