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第一次判决没满一年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书怎么写-张妮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婚姻家庭

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其核心内容会围绕“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一关键点来撰写,以下为你详细说明判决书的撰写要点及示例内容:

撰写要点

  1. 首部: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案由等基本信息,这部分内容相对固定,按照法院规定的格式填写即可。
  2. 事实部分:详细阐述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包括原告提出离婚的具体原因,例如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分居情况、感情不和的具体表现等。同时,要记录被告的答辩意见,被告通常会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反驳,表明不同意离婚的态度及理由。
  3. 证据部分:列举双方在庭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认定。比如,原告提交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聊天记录、照片等,法院会说明是否采纳这些证据以及采纳或不采纳的原因。
  4. 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双方陈述及证据情况,法院会对夫妻感情状况、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等事实进行认定。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
  5. 理由部分:这是判决书的重点内容,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阐述判决不准离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通常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说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且没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时,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所以判决不准离婚。
  6. 判决结果:明确写明“不准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离婚”。
  7. 尾部: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权利和期限等内容,告知当事人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示例内容

[法院名称]民事判决书

([具体年份])[具体区号]民初[具体编号]号

原告:[原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日生,[民族]族,住[原告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原告身份证号]。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日生,[民族]族,住[被告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被告身份证号]。

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立案时间]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原告姓名]、被告[被告姓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原告姓名]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 判令原、被告离婚;2.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结婚登记时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子女姓名]([子女出生日期]生)。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被告还存在[具体问题,如酗酒、不顾家等]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被告姓名]辩称,不同意离婚。原、被告结婚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虽然平时会有一些小摩擦,但并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被告愿意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原告好好生活,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对双方提交的有争议证据进行分析认定]。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于[结婚登记时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子女姓名]([子女出生日期]生)。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但并未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本院认为,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存续的基础。原、被告结婚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虽然在生活中因琐事产生矛盾,但只要双方能够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夫妻感情是有和好的可能的。原告虽主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但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离婚。

案件受理费[具体金额]元,由原告[原告姓名]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一级法院名称]。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 [判决日期]

书记员:[书记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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