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吗-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行政纠纷

调解本身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因调解行为引发的争议,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能构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调解行为本身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调解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为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而采取的一种柔性手段。它通常不直接设定、变更或消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是通过协商、妥协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共识。由于调解行为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且不直接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单纯的调解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因调解行为引发的争议可能构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尽管调解行为本身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如强迫调解、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调解等,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因这些违法行为或调解协议而引发的争议,就可能构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在调解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并撤销或变更违法的调解协议。

三、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条款为当事人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该条款列举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的具体范围,虽然未直接提及调解行为,但为判断因调解行为引发的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提供了原则性指导。即,如果调解行为或调解协议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该行为或协议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使有关,那么该争议就可能构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四、建议与提示

  1. 保留证据: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在调解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调解协议违法,应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以便在提起行政诉讼时提供证明。
  2. 咨询专业律师: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可行性和风险。虽然此处不直接提及“咨询专业律师”,但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鼓励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
  3. 注意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应当注意诉讼时效,避免错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最佳时机。

综上所述,调解行为本身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因调解行为引发的争议,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能构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果您在行政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