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行政判决书没写罚款只写拘留天数怎么处理”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所提及的“行政判决书”若实际上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写明罚款而仅写了拘留天数的情况(因为通常判决书是法院作出的,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作出的,此处我们基于您描述的核心内容,假设您指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遗漏关键事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且可能影响其执行效力。
一、法律层面的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必须详尽载明包括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在内的关键事项。拘留作为一种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严厉行政处罚,其具体的执行天数(即期限)无疑是处罚决定书中的核心内容之一。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仅写了拘留天数而未写明罚款(若本应同时处罚),或者遗漏了其他关键信息,该法律文书即不符合法定要求,因此是违法的,不能作为合法执行的依据。
二、当事人的权利与应对策略
要求补正: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三、特别说明
综上所述,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写明应处罚的罚款(若应处罚)或遗漏了其他关键信息,您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补正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