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评级流程是什么-张远梅律师|法行宝
2025-12-06 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评级流程主要分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两个环节,以下是详细的流程说明:

一、工伤认定环节

  1. 申请提出: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材料:

    •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 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审核与受理: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 调查核实: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可能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包括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
  5. 作出决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可以在15日内作出决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即工伤评级)

  1. 申请提出:

    •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 鉴定流程:

    •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 专家组会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3. 作出结论与送达:

    •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整个工伤认定评级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客观、准确。如果您在流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