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年代步车被机动车撞后,若老年代步车方无钱赔偿,能否走保险修车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机动车方有责任的情况
若事故责任在机动车方(如机动车存在超速、违规变道等过错),则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财产损失2000元)优先赔偿对方车辆损失,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补充。因此,老年代步车方的修车费用可直接由机动车方的保险公司赔付,无需老年代步车方自行承担。
老年代步车方有责任的情况
若事故责任在老年代步车方(如违规行驶、未避让等),则需分两种情形:
特殊情形:老年代步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但未投保交强险
若老年代步车因速度、重量等参数被鉴定为机动车,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老年代步车方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财产损失2000元)自行赔偿对方损失,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此时,若老年代步车方无力赔偿,机动车方可要求其分期支付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但修车费用仍需以老年代步车方有赔偿能力为前提。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