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每天就这十几个人赌博,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不能仅凭人数来判断,需要结合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分析。
分析如下: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 该罪的构成并不单纯取决于参与赌博的人数,而是要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程度。
人数因素在开设赌场罪中的考量:
- 虽然人数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但参与赌博的人数多少、赌博的规模大小,以及赌博活动的持续时间等,都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重要参考。
- 如果每天只有十几个人赌博,但赌博活动频繁、持续时间长,且行为人从中获利较大,或者赌博场所具有公开性、固定性等特点,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其他相关情节的考量:
- 除了人数外,还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提供了赌博场所、赌具、筹码等,是否设定了赌博方式,是否组织了赌博活动,以及是否从中抽头渔利等。
- 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为赌博提供条件,但并未实施上述组织行为,或者赌博活动规模较小、持续时间较短,那么可能不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可能构成其他较轻的违法行为,如赌博罪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赌博行为。
法律后果:
- 如果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
- 如果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但构成其他违法行为,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建议:
- 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
- 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活动,以免陷入法律纠纷。
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