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二次工伤证明书-熊丽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劳动纠纷

要开具二次工伤证明书,实际上主要是涉及到工伤复发的确认流程。以下是一个详细且清晰的步骤指南,帮助您了解如何操作:

一、理解工伤复发的定义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指的是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必要的诊断治疗,伤情痊愈并终结医疗后,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二、确认工伤复发的条件

在申请二次工伤证明书(即工伤复发确认)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工伤人员经过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或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且伤情或病情尚未稳定需进一步治疗。
  2.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三、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工伤复发确认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

    • 如果申请人为被鉴定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 如果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还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
    • 如果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 被鉴定人照片两张:用于存档和识别。

  3. 伤病情原始病历:

    • 包括各种检查报告单。
    • 申请时仅验原件,现场鉴定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 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

    • 如果是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需提供《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如初次鉴定时间在特定日期之前,必须提供)。
    • 如果是其他情况,根据当地要求提供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5.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现场填写,用于正式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的申请。

四、提交申请并等待确认

  1.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2. 等待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如果医疗机构认为需要治疗,则出具相关意见)。
  3. 如有争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进行确认,并出具工伤复发确认书。

五、享受工伤复发待遇

一旦工伤复发得到确认,您将享受与初次工伤相同的待遇,包括:

  •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医疗费报销标准与治疗工伤的报销标准相同,不会打折扣。

六、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需要)

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您或您的近亲属、所在单位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希望以上步骤能够帮助您顺利开具二次工伤证明书,并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