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有没有年假”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这一规定并未将当年退休的人员排除在外,因此,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退休人员仍然具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
其次,对于即将退休的职工,他们可以依法享受按照本年度退休前的工作时间折算后的休假时间。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这样,即使职工在退休前未能完整享受全年的年休假,也能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获得相应的休假补偿。
最后,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这一规定确保了职工在未能享受年休假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以赵女士为例,她累计工作达到33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15天的年休假。由于她在2018年6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因此她2018年度的年休假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如果单位未安排她休当年年休假,那么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她相应的工资作为未休年假的补偿。
综上所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在退休前仍然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并且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获得相应的休假补偿或经济补偿。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