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撂荒后如何处理-张伟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房产纠纷

针对基本农田撂荒后的处理问题,这是一个涉及耕地保护、农业生产以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给出的详细解答:

一、充分认识统筹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性

我国粮食需求量大,而人均耕地占有量相对较少,这一国情决定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耕地撂荒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能导致耕地质量下降,进而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因此,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耕地资源用足用好。

二、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

  1. 平原地区撂荒地:应尽快复耕,并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

  2. 丘陵地区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可以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以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满足市场需求。

  3. 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以提高耕地质量,为下一季作物生长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

  1. 释放价格信号: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从而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2. 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同时,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3. 加大支持力度:对南方早稻主产区、丘陵地区撂荒地恢复粮食生产的给予补助,鼓励地方出台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支持政策,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的给予补助。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

  1. 改善耕作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

  2. 提升耕地地力: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3. 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提高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标准,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

  1. 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确保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3. 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六、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1.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各类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2. 加强技术指导: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

七、加大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

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同时,引导将乡村治理与撂荒地利用结合起来,探索防止耕地撂荒的有效做法,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综上所述,基本农田撂荒后的处理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分类指导、政策扶持、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和宣传引导等措施,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现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