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把人家打骨折了会判刑吗-梁志强律师|法行宝
2025-12-02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把人家打骨折了会判刑吗”,这需要分情况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精神病人本身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其在实施伤害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1.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下,虽然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其监护人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并且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精神病人是在精神正常状态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那么他们就需要像正常人一样承担刑事责任。

  3.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下,精神病人虽然有一定的辨认或控制能力,但可能由于疾病影响而有所减弱,因此法律在量刑时会给予一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接下来,我们来看监护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实施了伤害行为,导致他人骨折,那么监护人首先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是否会被判刑,则要看监护人实施伤害行为时的具体情况:

  • 如果监护人是在精神病人发病、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因疏忽或未尽到监护职责而导致他人受伤,那么监护人主要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通常不会因此被判刑(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严重后果,可能涉及其他罪名)。

  • 如果监护人本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他人骨折,那么监护人将独立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伤害程度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并可能被判刑。

以具体案例来说明:

  • 在京山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李某作为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在实施伤害行为时具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但在这个案例中,并没有直接涉及监护人的刑事责任,因为伤害行为是李某本人实施的。

  • 在大姚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李甲作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伤害行为导致的损失由监护人李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里也没有涉及监护人的刑事责任,因为伤害行为是李甲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

总结来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把人家打骨折了,是否会判刑取决于监护人实施伤害行为时的具体情况。如果监护人本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故意实施伤害行为,那么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果是在监护过程中因疏忽或未尽到职责导致他人受伤,则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确保受害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