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即那些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是对“老赖”界定的详细解答:
一、老赖的界定标准
对象标准:
行为标准:
二、具体情形
根据《规定》,具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
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将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四、失信信息的删除与纠正
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同时,如果被执行人认为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综上所述,“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他们将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并可能影响其个人声誉和信用。因此,建议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