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若因您逾期被执行,导致配偶银行卡被冻结,配偶可撰写异议书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异议书需包含基本信息、异议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等内容,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撰写要点。
撰写要点如下:
- 标题与基本信息
- 标题应明确为“执行异议申请书”。
- 写明申请人(即配偶)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 写明被申请人的信息,如果是金融机构等协助执行人,需写明其名称、住所地等;如果是申请执行人,同样要写明其姓名或名称、住址或住所地等信息。
- 写明执行法院的名称。
- 异议请求
- 明确提出请求法院解除对配偶银行卡的冻结措施。例如:“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名下(具体银行及卡号)银行卡的冻结措施。”
- 事实与理由
- 阐述冻结情况:说明配偶的银行卡是在何时、因何原因(即您逾期被执行)被法院冻结的,可简要提及执行案件的案号等信息。
- 说明银行卡资金性质:这是异议书的关键部分,要详细说明被冻结银行卡内的资金来源及用途,以证明该资金不属于您的个人债务范围。比如,若资金是配偶的工资收入,可提供工资发放记录,说明这是配偶用于日常生活开销、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必要生活的费用;若资金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可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如婚前存款证明、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合同等;若资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个人应得的部分,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说明在债务未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配偶对该部分财产享有独立权益。
- 强调债务性质:如果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要详细说明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您的逾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投资失败且未用于家庭生活等,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配偶不应承担偿还责任,其银行卡也不应被冻结。
- 证据清单
- 列出与异议请求和事实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等。例如:
- 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证明银行卡内资金为配偶工资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销。
- 婚前财产证明(如存款证明、房产证等),证明银行卡内部分资金为配偶婚前个人财产。
- 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用途、您个人消费记录等),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结尾部分
- 写明“此致”及具体的执行法院名称。
- 由申请人(配偶)签名并按手印,注明申请日期。
示例模板: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配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身份证号码],住[住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协助执行人):[银行名称],住所地:[银行地址]。
被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住址/住所地]。
执行法院:[法院名称]
异议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名下[银行名称及卡号]银行卡的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配偶[您的姓名]与申请执行人因[具体案件原因]产生纠纷,贵院在执行([案号])案件过程中,于[冻结日期]冻结了申请人名下的上述银行卡。
然而,该银行卡内的资金并非申请人配偶的个人债务财产,具体理由如下:
- 资金来源及用途:该银行卡内的资金主要为申请人的工资收入,有银行流水为证(详见证据清单)。申请人每月工资收入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开销,包括子女教育费用、老人赡养费用、家庭水电费等,是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必要资金。
- 债务性质:申请人配偶的该笔逾期债务,系其个人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于个人投资失败所产生,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因此,该债务应认定为申请人配偶的个人债务,申请人不应承担偿还责任,其银行卡也不应被冻结。
综上所述,贵院冻结申请人银行卡的行为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该银行卡的冻结措施。
证据清单
- 申请人工资银行流水,证明银行卡内资金为工资收入及用途。
- 申请执行人与申请人配偶的借款合同,证明借款用途为个人投资。
- 申请人家庭日常消费记录,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配偶姓名]
[申请日期]
若在撰写异议书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还有其他法律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