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减刑不得减刑-邓晓霞律师|法行宝
2025-11-21 刑事辩护

减刑是对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而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但并非所有罪犯都能获得减刑。以下情形将不得减刑或减刑受限:

  1. 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及特定暴力性犯罪的罪犯限制减刑

    •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决定限制其减刑。这类罪犯在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例如,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2. 贪污贿赂犯罪中的特定情形

    •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对犯贪污、受贿罪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在其死缓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实施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的严厉惩处。
  3. 不符合减刑实质条件的情形

    • 不认真遵守监规,不接受教育改造: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与教育学习和劳动改造。若违反监规,如抗拒改造、多次打架斗殴、故意破坏监管秩序等,表明其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条件。
    • 没有悔改表现且无立功表现:减刑要求罪犯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悔改表现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立功表现则包括阻止他人犯罪、检举犯罪活动等。若罪犯既无悔改表现又无立功表现,则不具备减刑条件。
    • 考核期内违反监规纪律:在考核期内,若罪犯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或处罚,或因故意犯罪被判刑,通常也会失去减刑机会。
  4. 未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

    • 如罪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的财产性判项(如罚金、退赔、民事赔偿等),一般不予减刑。这体现了法律对罪犯真诚悔罪态度的要求。
  5. 其他依法不得减刑的情形

    •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且查证属实的,应执行死刑,不存在减刑情形。
    • 服刑期间又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的,根据新罪的判决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如二年或三年)一般不予减刑。
    • 短期自由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因为缓刑已体现宽大处理,且未实际执行刑罚。

减刑的程序与注意事项:

  • 减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机关需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经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
  • 对减刑裁定存在疑问或争议的,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减刑是一项严格的法律制度,其适用受到诸多限制和条件的约束。对于具体案件能否减刑,应综合考虑罪犯的犯罪性质、服刑表现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