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严重性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两者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它们的犯罪性质、法律后果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存在显著差异。不过,就您提出的问题核心,即哪一种罪行更重,我们可以基于法律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详细规定来进行深入分析,因为“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非一个独立的、与“虚开”直接对应的罪名,且通常出售行为若构成犯罪,也往往与虚开、伪造等行为相关联,但在此我们主要聚焦于虚开行为的严重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严重性:
法律规定的严厉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设定了严格的刑罚体系。从基本犯到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刑罚幅度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 对于单位犯罪,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刑罚幅度与个人犯罪相同。
司法实践的高压态势:
- 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保持高度警惕和严厉打击。一旦发现虚开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 近年来,各地破获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要案层出不穷,涉案金额巨大,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社会危害的深远影响:
- 虚开行为破坏税收征管秩序,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使得企业间的竞争处于不公平状态,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 诱发其他犯罪,如逃税、骗税、洗钱等,形成复杂的犯罪网络,进一步危害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
- 损害个人与企业信誉,犯罪嫌疑人可能失去社会信用,企业可能因此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经营资格。
关于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 如果出售行为构成犯罪,它往往与虚开、伪造等行为紧密相关,且可能作为虚开等犯罪的一个环节或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出售行为本身可能被虚开等更严重的犯罪行为所吸收,或者根据具体情节被认定为其他相关犯罪。
- 单独的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若未涉及虚开、伪造等)在法律上可能不构成独立的严重犯罪,但若出售的是伪造或非法获取的发票,则可能构成其他相关犯罪。
结论:
在比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若指单独出售行为且未涉及虚开等)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时,可以明确地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法律规定的严厉性、司法实践的高压态势以及社会危害的深远影响方面均更为严重。因此,就您提出的问题而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更重的犯罪行为。建议所有企业和个人务必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开行为,共同维护国家税收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