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物业以不交车位管理费为由收取临停费的情况,若您打算起诉,起诉书的核心要点及撰写框架如下,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内容:
一、起诉书核心要点
明确原被告信息
- 原告:您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
- 被告:物业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诉讼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不交车位管理费”为由收取临停费的违法行为;
-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已收取的临停费(需列明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
-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如律师费、差旅费等可一并主张,需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事实与理由
- 合同关系:说明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车位服务合同内容(如管理费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强调临停费是否属于合同约定范围;
- 物业行为:描述物业以“不交管理费”为由强制收取临停费的具体事实(如时间、金额、方式);
-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944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第577条(违约责任)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说明物业行为违法性;
- 证据支持:列举车位合同、缴费凭证、物业通知、沟通记录(如微信、录音)等证据。
二、起诉书撰写框架(示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址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
被告:XXX物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诉讼请求:
- 判令被告停止以“不交车位管理费”为由收取临停费的违法行为;
- 判令被告返还已收取的临停费人民币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按XX元/日计算);
-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车位服务合同》,约定原告按月支付车位管理费XX元,合同未约定“未交管理费需支付临停费”。自XXXX年XX月XX日起,被告以原告未交管理费为由,单方面按XX元/日收取临停费,并威胁限制车辆进出。原告认为,被告行为违反《民法典》第944条及合同约定,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多次沟通无果,现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证据及来源:
- 《车位服务合同》(证明合同关系及条款);
- 缴费凭证(证明已履行部分缴费义务);
- 物业通知、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告强制收费事实);
- 其他证据(如录音、照片等)。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 证据充分性:务必保留物业收费通知、缴费记录、沟通记录等原件,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监控录像;
- 法律适用:若合同未约定临停费,物业行为可能构成“乱收费”;若合同有约定,需审查条款是否显失公平(如单方加重业主责任);
- 诉讼时效:自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3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若您需进一步协助完善起诉书或准备证据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