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两位老人都有恶性肿瘤物业费能否减免”的问题,我需要向您明确说明:目前国家及地方政策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因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可以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条款。
物业费的收取通常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一点在《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有明确规定。
虽然物业费减免没有直接的政策依据,但如果您家庭确实因为两位老人患有恶性肿瘤而面临经济困难,我建议您尝试以下几个途径来寻求帮助或解决方案:
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您可以主动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说明您家庭的具体情况,看是否能够达成一定的费用减免或延期支付的协议。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关怀和支持。
寻求社区或政府部门的帮助:您可以向所在社区或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您家庭的情况,看是否有相关的救助政策或社会援助项目可以申请。虽然这些救助可能不直接针对物业费减免,但可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您的经济压力。
了解并申请相关救助政策:除了直接针对物业费的减免政策外,您还可以关注并申请其他与医疗救助、生活困难补助等相关的政策,这些政策可能能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帮助您家庭度过难关。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