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已公证但赠与人去世,与第二顺位继承人打官司的胜算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一. 赠与协议与公证的效力
- 赠与协议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协议成立并生效,赠与人有义务按照协议将财产赠与受赠人。
- 公证的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一般不得随意撤销。
二. 赠与人去世后的法律后果
- 赠与财产的归属: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去世,那么赠与协议可能因赠与人的死亡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赠与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权利:在法定继承中,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不存在或放弃继承权,第二顺位继承人将有权继承遗产。
三. 官司的胜算分析
- 赠与协议是否已履行:如果赠与协议在赠与人去世前已经履行,即财产已经转移给受赠人,那么受赠人将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与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官司胜算较大。
- 赠与协议是否可撤销:如果赠与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如赠与人受到欺诈、胁迫等),或者赠与人去世前明确表示撤销赠与,那么受赠人可能无法依据赠与协议主张权利,与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官司胜算较小。
- 证据的充分性:在官司中,证据的充分性对于判决结果至关重要。受赠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赠与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履行情况,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我建议:首先,你需要仔细审查赠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公证情况,以及赠与人去世前的相关情况。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赠与协议、公证文书、财产转移证明等。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评估与第二顺位继承人打官司的胜算,并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