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路中间电线杆违反哪条规定”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关于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如果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而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造成损失,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进一步细化,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会根据其严重程度有所不同:
轻微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后能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损害后果,那么可能不予罚款。
一般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后未及时改正,或者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那么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违法行为:如果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那么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路中间的电线杆如果未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而建设,就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议您或相关责任方尽快与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批准手续和要求,并尽快进行整改,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