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1087条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牟怡培律师|法行宝
2025-11-13 婚姻家庭

《民法典》第1087条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 协议分割优先:

    • 核心要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首先通过协商来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将尊重并支持这一约定。
    • 实际操作: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房产过户、车辆变更登记等。
  2. 法院判决原则:

    • 核心要点: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协议存在争议,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 具体考量因素:
      • 照顾子女: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给予该方更多财产,以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生活需求。例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获得更多房产份额或抚养费。
      • 照顾女方:鉴于女性在生育和照顾家庭方面的特殊贡献,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会给予女方适当照顾,以平衡双方权益。这并不意味着女方一定会获得更多财产,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倾斜。
      • 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存在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时得到适当倾斜。例如,无过错方可能获得更多财产份额或精神损害赔偿。
  3. 特殊财产处理:

    • 个人财产不受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双方有此类约定,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4.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 核心要点:离婚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得涉及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离婚分割逃避债务或侵占他人财产。

举例说明:

  • 案例一:甲与乙婚后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房产归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所有,但女方需向男方支付房屋现值一定比例的补偿款。
  • 案例二:丙与丁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公司,离婚时双方对公司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法院根据双方贡献大小、生活需求等因素,判决公司股权归丙所有,但丙需向丁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并承担部分债务。

法律建议:

  •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理性协商,尽量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 若协商不成,应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 在分割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成长和生活需求,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贡献大小,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可能法律后果:

  •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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