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介绍业务并收取介绍费的协议或收条撰写,核心要点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费用性质及支付方式,避免法律风险。以下是具体建议及示例:
明确费用性质与合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若您仅提供信息或促成双方接触,未参与实质性谈判或合同条款拟定,收取的费用属于合法中介费;若您以公司名义直接参与业务并从中获利,可能涉及商业贿赂或不当得利,需谨慎区分。
建议:在协议中明确费用为“中介服务费”或“介绍费”,并注明“双方确认,本费用为乙方提供业务介绍服务的合理报酬,不涉及任何商业贿赂或不当利益输送”。
协议或收条的核心条款
示例协议模板:
中介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XXX公司
乙方(介绍方):XXX(身份证号:XXX)
鉴于乙方为甲方介绍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的业务机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服务内容:提供XX公司联系方式、协助安排面谈、转交业务资料。
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于甲方与XX公司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号:XXX)。
3. 若甲方未按约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XXX公司
乙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收条
今收到XXX公司(委托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该费用为本人介绍XX公司业务机会的合理报酬。
收款人: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条款设计或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