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孙静律师|法行宝
2025-11-08 婚姻家庭

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赠与,这主要分为任意撤销、法定撤销以及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的特殊撤销(穷困抗辩权)三种情况。以下是对这三种情形的详细阐述:

一、任意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旦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就具有了更强的法律效力,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
  2. 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这类赠与合同涉及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赠与人需履行承诺,不得撤销。

举例:若张三欲将一辆汽车赠与李四,但在车辆过户登记(即财产权利转移)前,张三可以改变主意并撤销赠与。然而,如果此赠与已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如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则张三不能任意撤销。

二、法定撤销

在出现特定法定事由时,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赠与。

  1.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例如,受赠人殴打赠与人致其重伤,或者侵占赠与人的财物。
    •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接受父母大额赠与后拒绝赡养,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如配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未履行。
    •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赠与乙房屋,约定乙照顾甲,但乙未履行;或者附条件的赠与中,受赠人未达成学业目标或未按约定使用赠与物。

赠与人的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1.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此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举例:乙受赠甲的房屋后,因琐事将甲打伤致其重伤,甲有权撤销对乙的房屋赠与。或者,甲赠与乙汽车,乙为尽快获得控制权故意杀害甲(未遂,但导致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此时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三、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的特殊撤销(穷困抗辩权)

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且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被称为穷困抗辩权。

举例:张三原本经济状况良好,决定赠与李四一笔资金用于创业。但后来张三因生意失败陷入经济困境,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此时,张三可以主张穷困抗辩权,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建议与注意事项

  • 赠与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否则可能丧失该权利。
  •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赠与人保留相关证据(如赠与合同、公证文件、受赠人违约的证据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权利。
  • 对于受赠人而言,也应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权益受到影响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例如,如果受赠人认为赠与人的撤销行为不合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全面理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