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分田到户时和父母不同在户口本,父母逝世后所承包的田地能否继承承包”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非个人。这意味着,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整体,而不属于某一个具体的家庭成员。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虽然您与父母在分田到户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但父母所承包的田地是以他们所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父母逝世后,如果该农户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存在,那么这些成员将依法继续承包该田地,而不是由您来继承承包。这是因为承包的主体是户,而非个人,家庭联产承包不产生继承问题。
进一步来说,如果承包人死亡导致承包经营的农户消亡,那么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不能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等实际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承包人的所有权益都随之消失。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作为承包人的个人财产,是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的。
针对您个人的情况,由于您与父母在分田到户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未明确说明您是否属于父母所在农户家庭的其他成员,因此您不能直接继承父母所承包的田地。如果您希望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考虑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承包新的土地等。
综上所述,家庭承包的耕地原则上不能继承,只能由该承包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在父母逝世后,如果其所在的农户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存在,那么这些成员将依法继续承包该田地。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